本招标项目游山湖体育公园项目一期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委托代建服务,业主为广西宝庭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招标代理企业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企业。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招标编号:DCJT-GZ-012(2020)
2.2项目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白莲街道红园路。
2.3项目规模:游山湖体育公园项目一期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295亩地块。
2.4招标范围:游山湖体育公园项目一期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委托代建服务。
2.5招标内容:游山湖体育公园项目一期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委托代建服务,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未建地块实施全过程开发管理工作,受托方以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源输出为核心,提供产品定位、设计管控、工程营造、营销策划及交付维保等开发全过程服务,通过专业能力提升项目开发效益。
2.6工期要求:整体管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后一期交付满6个月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其控股股东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委派的项目总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2财务要求:□无要求R有要求: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考核期内具有已完或在建开发面积15万㎡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委托代建服务类似项目业绩。考核期为2017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
3.4信誉要求:
(1)无正在进行的涉案标的超过500万元及以上的诉讼或仲裁,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实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实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企业责任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1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止登录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企业官网“扫码报名投标”二维码或微信搜索“广西宏冠招标”公众号,完成线上报名手续(线上报名须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理时提供)。报名完成后需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联系电话 伍工:0771-4735625),并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10月21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同报名时间)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由潜在投标人企业对公账号汇入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企业专用账户:
户 名: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企业
开户行:建行南宁朝阳支行营业部
帐 号:4500 1604 4730 5070 8266
汇款时汇款单据应注明“游山湖体育公园项目一期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委托代建服务招标文件资料费”,并在汇款成功后及时将转账底单扫描件及潜在投标人企业开票信息发送至385879527 @qq.com,我企业将在收到邮件并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电子发票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具体约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企业网(www.hgecc.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广西宝庭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企业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
146号三祺广场 C栋临街商铺二楼201室
联 系 人:郭工 联 系 人: 伍工
电 话:0771-5828681 电 话:0771-4735625
传 真: 传 真:0771-2115804
2020年10月21日